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证字第 0756173号 《房地产权证》 | 湛江市电视机厂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路西侧23号 |
|
2 | 粤房地他证字第 0083175号 《房地产他项权证》 | 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第二营业部 | 抵押权人 |
| 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路西侧23号 |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