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房产开发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湛麻府国用(1993)字第000159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湛江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