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南61号龙泉湾花园A幢517房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606264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劲
2024年 7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