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路173号荣基花园C栋01号汽车房,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82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朝军
2024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