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花园海景轩21AE房,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82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朝军
2024年 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