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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赵朝军)

时间:2024-07-04 10:46:34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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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花园海景轩21AE房,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82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朝军

2024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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