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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施兴)

时间:2024-06-14 16:05:12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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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明哲路7号明景花园骏景苑1006房的《房地产权证书》(粤房地证字第C606210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兴

2024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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