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运集团公司船厂因保管不善,将湛国用(1994)字第021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省湛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船厂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