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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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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统)

时间:2024-04-24 16:43:5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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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滨三路41号11幢902房的《房地产权证书》(粤房地证字第219643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统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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