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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区华鸿)

时间:2024-04-03 17:32:1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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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3号盛和园26号楼503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2)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74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区华鸿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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