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用海变更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1
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用海变更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透水构筑物用海
(公共管廊)
9.6358公顷
原批复用海期限不变
(至2072年7月14日止)
2024年4月1日
(施工栈桥)
0.2037公顷
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