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第一期地下室负2层B2264号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403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尘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