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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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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3-29 08:27:35 来源:本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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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奋勇分局: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湛江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的通知》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广东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湛江市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为依托,健全完善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以业务科室为主体,制定相关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适时组织或配合开展部门间联合抽查,实现双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充分利用好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各业务科室根据省厅(局)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按照《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粤办函〔2017〕468 号)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粤府令第272号)等文件规定,科学制定我局2024 年随机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并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平台有关数据填报录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办〔2020〕120号)、《湛江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湛随办字〔2024〕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检查前、实施检查、检查后工作程序和任务落实。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326号)要求,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根据信用状况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选择不开展抽查或合理降低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检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通过推行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问题发现率。要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督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各科室要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制定完善本科室业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根据上级业务机关和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并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业务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增强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各业务科室要建立健全相关业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要探索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督促整改。各业务科室要在完善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同时,抓好信息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工作落实,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

附件: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

编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

对象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及要求

1

市管项目海域使用权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三十七条、三十九条、四十条

2.《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第五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3.《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海发〔2007〕27号)

海域海岛管理科

行政相对人

随机抽查

1.海域使用权人按时缴纳海域使用金情况;

2.项目是否依法用海情况。

2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九、四十八、四十九条。

2.《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年修订)第二十八、三十五条。

勘测与地理信息科

行政相对人

随机抽查

对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测绘资质条件等非成果类监督抽查。

3

土地复垦监督检查

1.《土地复垦条例》第八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3.《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17年第23号)。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

行政相对人

随机抽查

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土地复垦资金保障与使用管理、土地复垦实施与验收,以及复垦利用与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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