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真兴因保管不善,将湛坡府集建(1993)字第080503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真兴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