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8号万和乐华花园1幢3018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0)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620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粤军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