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湛C31.19-582
《国有土地使用证》
李祥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赤坎区中华前进居委春风路3号
2
粤房证字第0216666号《房地产权证》
湛江市赤坎区春风路3号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