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100219313号、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100219314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 | 林杏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11号御景名城住宅小区15号商住楼1701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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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粤(2018)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7222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 陈志明 | 抵押权人 |
| 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11号御景名城住宅小区15号商住楼1701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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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