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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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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柳明)

湛自然资(公告)〔2024〕55号
时间:2024-02-08 13:16:26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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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预坡麻房字第20011403号《广东省房地产他项权证》

吴柳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支行


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南路12号恒大绿洲花园10号楼705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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