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湛国用(2007)
第40053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庞康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坡头区坡头镇垉屋商住小区爱华西二路14号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