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309S200867《广东省预告
登记证明》
黄真贤
湛江市俊承贸易有限公司
湛江市坡头区鸡咀山路168号仁海花园龙湾8幢2606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