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公告(湛江市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
湛自然资(公告)〔2023〕469号
时间:2023-11-14 18:09:10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对湛江市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因海域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坡头(海东高新区)供水工程(管网)项目(一);
2、海域使用权人:湛江市粤海自来水有限公司;
3、用海位置:坡头区海东新区,海东快线西侧,南三岛以北.宗海介于北纬 21°18′31′′ ~ 21°19′12′′,东经 110°27′00′′ ~ 110°27′51′′之间;
4、用海面积:1.9659公顷;
5、用海方式:海底电缆管道;
6、用海期限:50年;
7、权利类型:海域使用权;
8、登记原因:(1)因企业吸收合并,办理转移登记;(2)因海域管理编号变更,办理变更登记;
9、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2023)湛江市不动产权第 0116267号。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11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