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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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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湛自然资(法规)〔2019〕6号
时间:2020-04-10 17:35:39 来源:本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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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湛发〔2016〕14号)、《湛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湛办发〔2017〕11号)的规定,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湛江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湛府法治办函〔2019〕3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服务,突出重点,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创新方式,积极主动服务企业、群众。截至11月22日,我局行政服务窗口受理承诺件、即办件共174506件,全部按时或提前办结,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为95%,第一、二、三季度均被评为流动红旗窗口。2019年,我局着力打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和“不动产登记+房企服务”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下,交易、缴税、登记实现线下申办“一窗受理”。由我局牵头,将交易、税务、登记三部门服务窗口整合为并联式联办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核、并联办理、集成服务。采取“一个平台受理,多个平台并联审批”的方式,合理设置各个环节办理时限,把总时长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实现并联审批无缝对接,真正实现让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只进一扇门,只交一次材料”。在线上申办方面,我局与市政数局积极沟通对接,充分利用“政务云”资源,借助“数字广东”技术力量开设不动产登记“虚拟窗口”,计划将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受理、网上预审,不动产登记“虚拟窗口”预计今年12月全业务上线试运行。在“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方面,我局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南粤银行等7家银行分别签署“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在上述签约银行网点开设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在“不动产登记+房企服务”方面,我局分别与湛江百姓置业有限公司(君临世纪)、保利公司(海上大都汇)签署“不动产登记+房企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为群众、企业申办不动产登记进一步拓宽渠道。

  (二)攻坚克难做好重点项目用地行政审批工作。截至11月20日,我局共受理用地报批90宗,面积24184亩,其中80宗已通过湛江市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审查。巴斯夫首期用地、西城快线公路、省道545线、调顺跨海大桥、中科一体化配套湛江-廉江成品油管道工程等44个批次(项目)建设用地获批准,面积4008亩。如为加快西城快线和遂溪战备公路项目报批进度,我局多次到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跟踪和沟通,其中西城快线涉及未批先建、先立项后预审和耕地面积超过总面积50%等原因,自然资源部多次提出补正意见,我局主动到自然资源部协调,通过在线补正后,完成自然资源部部长办公室会议审核,并经国务院批准,顺利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遂溪战备公路项目经我局积极协调在10日内完成自然资源部13个司局会审。同时,我局继续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工作,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加大服务监管力度;加强承接能力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的配备,完善内部管理和人员职责岗位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厘清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权限,确保依法依规实施委托事权。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下,保质保量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各项工作。我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共有行政职权事项258项,已全部认领完毕,并全部补全事项信息,提交发布。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我局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推动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2019年,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具有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符合制定机关职权范围,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发现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没有发现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法做到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如我局制定《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2019年11月1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重要依据。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培育高效高质量的联合测绘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健康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联合测绘市场环境,我局制定了《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又如我局制定《湛江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制度(试行)》,已经市政府批准印发,进一步规范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

  我局牵头制定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均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批准。如为规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统一全市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局牵头制定《湛江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历经收集资料、开展实地外业调查、组织听证及征询相关单位修改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制部门审查及集体讨论等程序,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业经市政府第14届62次常务会审议原则同意。现按程序报市委审定通过后,即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又如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遏制圈地囤地行为,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水平,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由我局牵头制定并由市政府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通知》。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行政决策规则明确、程序完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机制已经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已经成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如纳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湛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修改、《湛江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制定等决策,均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做到科学、民主、法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争取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加快用地用海审批。第一,在用地指标方面,2019年,我局除高效使用省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外,还积极争取到用地指标6000多亩,包括湛江大道用地3268亩、巴斯夫项目首期用地840亩、湛江调顺跨海大桥项目用地550亩、开发区石化产业园用地1260亩、雷州市和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用地152亩、遂溪县和雷州市医疗卫生用地134亩。另外,落实湛江机场先行用地399亩,为湛江机场顺利开工建设提供用地支撑。第二,在项目用地预审方面,2019年,我局共办理用地预审项目6个,全部为交通设施项目,分别为广湛铁路、玉湛高速、南三大桥、国道G325、国道G207项目,共计24903亩。其中,广湛铁路用地预审在4个工作日内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大幅缩减审批时限;高质量完成南三大桥用地预审并经自然资源部一次性审批通过,大幅提高审批时效;玉湛高速公路因涉及基本农田重新预审,我局多次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协调终获支持,自然资源部同意不削减面积,促进项目顺利落地。第三,在用海审查审批方面,2019年,我局审查了湛江经开区工程塑料生产基地用海项目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审批了湛江渔宝现代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深水网箱养殖基地项目、观海路(广州湾大道)建设工程等2宗用海项目。

  (二)做好规划行政执法工作。第一,优化规划技术标准。我局根据国家、省、市城市规划工作要求和发展实际情况,对我市原规划管理技术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城市用地兼容性适用范围、城市道路弹性控制要求、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计算方式、停车场(库)建设方式以及计容建筑面积计算方式等方面,优化管理流程,细化审批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打造阳光规划。新版《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第二,做好规划核实审批和规划批后监管工作。截至11月底,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核实90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6宗,并加强批后监管巡查检查,配合执法部门进行违法建设查处,对7宗违法建设进行了违法建设性质认定,主动函告执法部门6宗违法建设情况。第三,推进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和做好控规调整工作。编制《湛江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湛江国际机场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湛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东园区产业研究、规划研究、城市设计及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湛江东海岛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石化园区部分)》、《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点项目规划,完成调顺岛综合文旅项目、南三岛东部滨海旅游区项目、湛江市商贸物流城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第四,加快推进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包括湛江教育基地项目、华侨城欢乐海洋项目、赤坎旧大天然片区“三旧”改造项目、赤坎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坡头区文化活动中心、赤坎三民路外立面改造工程、湛江第一中学新校区、广东医科大学湛江海东校区、湛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迁建项目、广东天惠粮油物流项目等。第五,积极推进我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工作。目前已完成将御景华府、嘉华园、荣利橡胶厂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项目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着力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第一,严厉查处整治违法用地。截至11月19日,全市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140宗,落实罚没款48.85万元,没收违法建筑面积7927平方米,整治违法用地727宗,面积3477.56亩(其中耕地面积1191.94亩),其中拆除整治违法用地652宗,面积2622.26亩,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4.56万平方米,复耕953.96亩,复绿1765.8亩,完善用地手续75宗,面积855.3亩(其中耕地面积237.98亩)。挂牌督办违法案件11宗,警示约谈17个镇(街)政府。第二,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经排查认定我市“大棚房”问题43个,面积107.756亩(其中耕地面积35.625亩)。截至3月底,“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前,我市43宗“大棚房”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建筑设施全部拆除类37个,面积85.416亩;建筑设施部分拆除整改合规类 5个,面积21.26亩;恢复设施农用地用途类1个,面积1.08亩。在此项工作中,吴川市纪委监委已对涉及吴川市燕来农牧有限公司案件的有关人员共26人进行追责,其中立案10人、诫勉10人、书面检查6人。第三,结合自然资源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整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截至11月22日,全市共制止非法开采行为28宗,暂扣非法运输矿产车辆12辆,暂扣挖掘机5辆,立案查处12宗,罚没款45.6万元,其中徐闻没收非法矿产品(海砂)3船(价值约21.6万元)。依法取缔碎石加工场10家,拆除黏土砖厂11家。第四,开展“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和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动。截至11月22日,查处违法侵占林地共114宗,涉及林地面积354.19亩;查处违法采伐林木75宗,涉及森林面积1170.36立方米;查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9宗;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1宗。我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均经法制审核,法制工作机构出具案件法制审核意见269份。

  (四)大力推进地矿管理工作。第一,完成矿业权审批登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共54宗。第二,完成廉江市兴顺建筑石料有限公司石岭镇石岗嶂建筑用花岗岩矿等七个“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第三,超额完成《广东省2019年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实施方案》治理任务,治理复绿矿山石场77.8503公顷。第四,完成6个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第五,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第六,完成湛江市县(市)级发证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发布。第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第八,完成廉江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湛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和《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方案》编制,《湛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编制印发。第九,推进湛江市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数据库,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2处。第十,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4期,开展地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10次,分配2019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439万元。

  (五)高效推进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工作。第一,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市辖区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工作。截至11月底,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已完成“二上”复核整改工作。我局后续将开展“二上”数据建库工作,并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扎实做好统一时点更新。同时,我局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数据建设,地籍调查覆盖率达到95.5%,为严格土地资产管理,有效保护土地权益提供有力保障。第二,做好不动产登记发证和数据整合共享工作。截至11月22日,市辖区共颁发不动产权证6.7474万本、不动产证明5.9756万份。完成农村地籍调查面积98.66平方公里,房屋47.03万幢,宗地 35.77万宗。我局遵循“以用促建”原则,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数字化及数据整合工作,提升不动产端口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动产登记数据“上下一致、联动更新”。我局主动作为,持续精简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群众跑动次数,同时支持有关部门工作,积极与各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目前,我局已分别与税务、住建、纪委、国安等部门签署数据共享协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第三,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湿地类(红树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地区(全省共6个试点)。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局制定了《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红树林保护区登记单元划分、内业整理和编制不动产单元号,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第四,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六)全力以赴做好垦造水田项目验收工作。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项目用地报批“占水田补水田”要求,将垦造水田工作重心转移到项目验收上来,取得较大突破。截至11月底,全市已动工自行垦造水田项目25个(共2.13万亩),12个项目1.41万亩已进行市级验收,11个项目1.31万亩已通过市级验收并已核发市级验收意见函,5个项目已形成水田指标0.38万亩。通过大力实施垦造水田,极大缓解了我市水田指标紧缺的困境,为湛江大道、市委党校迁建项目、西城快线等10个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水田指标1439亩,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地。

  (七)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2019年,经考核,省下达给我市2018年耕地保有量任务为628.22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534.54万亩),至2018年底,我市耕地面积761.51万亩,比省下达任务多133.29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550.62万亩,比省下达任务多16.08万亩),超额完成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省第一。市、县(市)、镇层层签订责任书,级级落实责任制。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对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项目从严控制,对划补的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等现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10.05万亩,为我市未来一定时期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需要等加快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打下基础。我市在2018年度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我市荣获三等奖。

  (八)全力推进拆旧复垦工作。我局把农村拆旧复垦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和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做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截至11月底,全市立项6372.1539亩,各地立项备案合计6231.7312亩。全市共交易拆旧复垦指标151.55亩,成交价款10915.95万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截至11月22日,我局收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项(主办4项,会办17项)、政协委员提案40项(主办14项,会办26项),共计61项,其中59项建议、提案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2项正在办理中。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充分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尊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法治的诉求,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法定权利。在行政许可中,不突破上位法规定,不随意增设许可条件,不限制和减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行政处罚中,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听证和申辩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告知复议权、诉权,向群众释明权利救济途径。完善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针对近年来多发高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等复议诉讼类型,逐步堵塞制度漏洞,推动行政复议和应诉矛盾纠纷解决源头治理。分类处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积极化解不动产登记纠纷矛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有效减少行政纠纷。

  (二)依法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审查、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建立行政复议审理会商会审制度,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遇到重大复杂案件,通过召集相关业务工作机构集体讨论等方式进行会商会审,听取业务工作机构意见。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谁作为,谁答复”的原则,由我局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业务工作机构为复议答复承办机构,法制工作机构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承办机构研究提出书面答复和证据等材料,送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形式把关,经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发后上报。证据材料需要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由承办机构负责通知、收集。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到及时、完整提供证据材料,配合做好案件调查、参加听证等相关工作。认真督促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政争议属地化解责任,积极开展案件和解调解,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坚决纠正违法不当行为,最大限度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防止矛盾上交累积激化。截至11月22日,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宗,其中13宗已依法受理并审结,5宗正在办理中,已经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没有发生被法院撤销的情况。我局作为被申请人案件9宗,均按时核查并答复,目前没有发生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议被撤销的情况。

  (三)高度重视行政(民事)应诉工作。我局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按照“谁作为、谁应诉”的原则,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业务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我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业务工作机构作为承办机构时,在将起草的答辩状呈报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发前,先送法制工作机构进行法律适用审查。应诉承办机构及时做好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我局与上级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行政诉讼的,应诉承办机构能及时与上级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好共同应诉相关工作衔接。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因本单位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败诉的,应诉承办机构在收到相关判决书后,对败诉的原因作出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或上诉意见,及时向我局负责人报告。截至11月22日,我局行政应诉案件共85宗(含一审、二审、再审案件),我局作为第三人应诉的民事案件26宗,胜诉率约95%。

  (四)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信访诉求提供便利条件。依法保障公民的建议和申诉权,不拦截正常上访群众,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耐心解释,给予引导,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截至11月22日,我局受理信访总量181宗(含复查件1宗),在法定期限内已办结165宗,办结率达91.1%,未办结的16宗正在调查处理中。年度内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和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参加了8期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2019年“自然资源大讲堂”视频讲座,主题内容包括海域、无居民海岛管理制度与政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职责及不动产登记实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职责及工作实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职责及工作实务等。每期培训均有市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干部职工约200人参加,切实提高了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及实务技能。

  另外,今年10月,我局还举办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培训班,特邀省林业局领导授课,我局分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和湛江经开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湛江奋勇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分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领导和具体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就规范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的运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等内容进行了讲解,提高了参训人员野生动物保护依法行政能力。

  八、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局建立了以吴松江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法制工作机构健全,内设宣教法规科,人员配备9人,其中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3名,取得律师执业证(公职律师)人员1名。局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另聘请有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机构,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管理,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公开制度建设。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的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作出明确规定,保障工作人员办事有章可循。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网上更新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了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全部经保密审查后依法公开。截至11月22日,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2393条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发布      120条信息。为方便群众申请公开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可通过信函、互联网等方式申请。截至11月22日,我局共受理36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并录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途径主要有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印制宣传单现场张贴和报刊电台等,其中以网上公开为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和政务公开意见箱建设,升级了网上信访、在线咨询等互动功能。

  十、扎实做好自然资源宣传工作

  我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握新常态下自然资源工作根本任务,围绕“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的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为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举办纪念第50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科普活动。4月19日,我局在湛江市湖光岩景区组织开展以“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为主题的纪念第50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我局等单位200多人参加活动。此次活动以湛江自然风光、自然资源、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等为题材,以图文结合的展览形式展示我市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湛江”等方面的突出成就,向市民、游客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增强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认同,激发广大市民对美丽家乡的自豪感、增强积极投身建设“美丽湛江”的行动自觉。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如奋勇分局宣传小组在辖区主干街道和工业园悬挂了主题宣传标语,并于各作业区粘贴宣传海报,引导群众深入了解世界地球日宣传主题和自然资源法治知识,激发群众形成了解自然、亲近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遂溪局采用了设置主题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搭设宣传展板、利用流动宣传车巡游、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以及LED屏幕循环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政策知识。

  (二)举办保护自然资源暨安全生产月及扫黑除恶宣传活动。6月25日,我局与坡头区政府共同举办、坡头区自然资源局与坡头区南调街道办承办了“湛江市保护自然资源暨安全生产月及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我局、坡头区政府、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及坡头区直属各单位、坡头区南调街道办、坡头区一中师生等单位400多人参加活动。在此次活动中,我局设置了约30米长的政策咨询长廊,包含了“土地管理”“海洋管理”“林业管理”“规划管理”“矿产管理”“执法监察”等六大咨询区,我局主要领导同志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人员参加活动,为群众答惑解疑。在活动现场,我局还组织青年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海洋日知识折页》《城乡规划知识折页》《林业知识宣传单页》《自然资源普法常识手册》《地质灾害知识100问》等多种宣传资料,号召广大群众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同时,以挂图形式宣传有关安全生产、自然资源防灾救灾和扫黑除恶知识,吸引众多群众前来观看。据统计,我局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约1000份,咨询人数约220人次。次日,湛江晚报刊登了我局此次宣传活动情况,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三)举办2019年保护野生动物系列宣传活动。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我局制定并印发《湛江市2019年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3月30日,我局、市教育局及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在中国电信大楼举办“爱鸟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保护野生动物教育培训。11月16日,我局联合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委员会、市爱鸟协会开展以“展现野性之美,共绘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湛江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启动2019年“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活动现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号召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的行列中来。

  通过一系列自然资源宣传活动,自然资源管理国情、国策宣教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营造了良好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对我局进一步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打造了坚强的“软实力”。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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