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湛江开发区工程塑料生产基地 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湛江开发区工程塑料生产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湛江开发区工程塑料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地址:湛江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详见项目拟选址图)
建设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湛江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用海方式为围填海,用海面积32.158公顷,目前已完成填海工程。项目建成后以物理改性方法进行工程塑料生产,生产规模80万吨/年,主要产品为:30万吨改性PP、15万吨PC/ABS合金、10万吨改性PA、10万吨改性ABS、5万吨改性PBT、5万吨玻璃纤维增强AS、5万吨改性PVC。本项目总投资为282448.13万元,填海工程投资约18300万元。
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评价程序
环评机构接受评价工作委托→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概况→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简本、进行问卷调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的主要影响;公众对项目环保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蔡博深 联系电话:0759-2680037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财政局大楼414室。
环评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1-65427100-2759
电子邮箱:chen_xiang@sidri.com
五、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