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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许妃常)

时间:2017-05-04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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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妃常因保管不善,湛国用(2001)总字15781号/字第3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妃常

 2017年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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