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公告
时间:2017-10-19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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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经国务院同意调整。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现将有关指标调整的情况予以公布。
一、土地利用有关指标调整情况
调整后我市至2020年的有关指标情况为:耕地保有量41.8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64万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8.65万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01万公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1.16万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3平方米∕人。
二、指标调整的批准机关与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国务院
批准文号:国土资函〔2017〕362号
批准时间:2017年6月1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国土资函〔2017〕362号)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