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楼梯间墙面天棚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局拟对局办公楼楼梯间墙面天棚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楼梯间墙面天棚修缮工程。
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建设地点: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工程预算:¥72761.78元(大写:柒万贰仟柒佰陆拾壹元柒角捌分)
(三)工程内容:
1、人工铲除梯间,人行走道原墙面抹灰面油漆900~1500平方米(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及安装项目,约500~1000平方米(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3、墙面沙纸打磨3遍;刮成品腻子粉3遍;抹灰面,天棚面,乳胶漆底油3遍面3遍。
(四)维修及安装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配件、辅助材料、工人施工费、材料搬运费、垃圾清理费、税费等包含在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
(五)成交供应商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做好安全措施。如出现施工事故,致使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六)安装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方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并通过我局检查验收。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查验):
(一)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单位注册登记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如未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原件不予退回。
(四)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材料递交地址
即日起开始报名,供应商须在2017年3月16日18:00前(工作时间:8:30至12:00,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送达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9-3399070
七、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