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湛自然资(公示)〔2024〕1号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31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确定正式推荐对象,拟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报送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申报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9-3399625
通信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 29 号
邮政编码:524043
附件:1.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2.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