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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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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湛自然资(公示)〔2023〕21 号
时间:2023-03-22 22:02:48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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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设函[2022]365号)》要求, 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拟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推荐 对象。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 受监督,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 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自然 资源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 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 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9-3398592

  通信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 29 号

  邮政编码:524000

  

附件: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3 月 21日

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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