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宏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湛自然资(国土)发〔2019〕638号
时间:2019-05-19 09:12: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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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经征求坡头区委意见,局党组2019年3月11日研究决定:
李宏伟同志任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苏明健同志任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陈小敏、李志国、黄志寿等同志任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阳辉、李志国、黄志寿、梁海明等4名同志的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坡头分局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宏伟同志的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坡头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