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着力聚焦全年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落实、提效率,全方位推动自然资源的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领学+研讨”“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动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重要抓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专题学习会、领导班子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学习研讨,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局党员干部树立学习标杆。二是支部学习多样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确保学习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三是青年干部重点学。突出抓好年轻干部学习教育,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举办了“清廉讲堂”学习交流活动、年轻干部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年轻干部代表分享学习心得。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和思想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处理问题能力,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我局制定了《2025年湛江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湛江市2025年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配套文件,明确学法普法工作目标、原则、任务、责任和具体要求。二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2025年我局已召开党组会20次、党组扩大会议32次、局长办公会议8次,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自然资源有关法治建设的亮点汇报,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关于述法的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汇报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措施,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三)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持续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和实施。我市五县四区共9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启用,完成雷州市龙门镇等8个典型镇的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为“百千万工程”提供空间保障。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完成“一湾两岸”和空港经济区起步区城市设计。编制了《高铁新城片区排水专项规划》《高铁新城片区地下管线专项规划》《湛江北站枢纽站城一体化方案设计》,支撑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城市建设注入强劲动力。二是全面推动耕地保护齐抓共治。进一步推进“田长制”,设立涉耕行政村公示牌843个,创新推出“智慧田长”建设,在廉江市开展自动化巡查试点,推动耕地保护向智慧化转型。印发《湛江市耕地保护普惠性补偿实施细则》,落实省级耕地保护普惠性补偿资金1.974亿元。三是全方位加快国土绿化步伐。签发今年1号林长令——《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的令》,强力推进造林绿化。全市林分优化提升已完成造林任务17230亩,占计划的100%。新造林抚育已完成16566亩、森林抚育已完成5436亩,占任务的100%。2025年,我局作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先进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四是多维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廉江市石岭镇-国家试点、遂溪东片区、遂溪杨柑镇、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等12个方案获批实施,开工项目83个,拉动投资约70.54亿元。纵深推进红树林营造修复,2019年以来累计完成红树林造林2148公顷、占总任务 76.4%,修复 1404公顷、占总任务102.5%。我市红树林种植-水产养殖生态耦合共存模式营造试点入选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五是大力推动资源要素供给质效。高效配置新增用地用林,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已完成105宗6192亩用地报批审批,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92宗,批准使用林地95.24公顷,全力保障我市各类基础设施、民生设施、产业、政府储备等项目用地需求。
(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大力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今年我局制定了《湛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了《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我局工作高效履职。二是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湛江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5年)》列为我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及时在局官网予以公布。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完善相关流程,规范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更好地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深化职权事项标准化管理。全力提升不动产登记务效能,启用省级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持续深入推进存量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全市实现自然人存量房转移登记“1天办结”。推广存量房预告登记业务,优化企业专窗服务,涉企转移登记0.5天办结。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在资料齐备的前提下,做到“即来即办”,1小时内办结。不断拓展与广州、珠海、茂名、阳江、江门、揭阳、惠州,广西北海、桂林等2省9城“跨城通办”及“不动产登记+N”服务模式。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审查,推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发布机制,以政府官方网站为主,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等信息载体为辅,认真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任务,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找。
(六)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5年6月26日至6月27日我局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有效解决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强化严格公正的执法监督与问责机制。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威慑力。严格落实《湛江市违法用地管控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三是认真做好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通过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工作扎实有效,做到了“有方案、有动作、有回音”。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检查。我局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推行“亮码入企”,提升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效能,适时通报公开检查结果。制定“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减少对企业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五是着力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与重点区域专项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苗头性、倾向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卫星遥感、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精准度,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强化执法威慑力。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动真碰硬、多措并举助推国家土地督察问题整改,推动47个问题整改到位,历年整改完成率从2024年底的69%提升至83.5%。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快推进涉土领域涉稳矛盾化解,提升维稳能力。扎实开展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案件攻坚化解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一案一策”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分类施策、实行领导包案、加强督导检查等方式,大力化解土地山林权属争议纠纷。全市化解受理立案土地山林权属争议纠纷75宗,化解率75%,有效保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全力化解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新一轮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排查,累计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73个项目,涉及20580套房屋,其中纳入2025年省级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项目13个,涉及房屋3111套,已全部化解;全市纳入“双保”项目 84个,涉及 31825套房屋,已化解 76个项目,已化解 28788套房屋,项目化解率 90.48%,套数化解率90.46%。推进完成历史遗留存量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175处,建筑面积11.16万平方米。三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今年我局已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9宗,行政应诉案件88宗,市政府责令履行复议案件2宗,法院判决责令履行案件2宗。我局收到相关生效文书后快速推动相关工作,自觉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化解社会矛盾。四是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深入群众解决问题。今年已办理部、省转办群众信访案件772宗、群众来信172宗、信访复查件66宗,接访群众来访513批726(人)次,依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实效。
我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组(扩大)会议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学法活动,扎实推动普法计划的实施。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优秀率均达100%。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公益普法活动,庭审旁听活动,完成各类普法知识问卷。通过自然资源科普知识趣味有奖问答、现场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第 56个“世界地球日”、第 35个“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爱鸟周”等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范围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普法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农村自然资源管理领域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未批先占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仍存在非法取土、挖沙、采矿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三是权责不匹配,我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均已公布,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权限已收回县级,但人员编制等没有收回,当前县级执法力量与事权严重不匹配,不利于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多措并举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依法有效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提升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和利用效率,继续做好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服务支撑。推进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