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荐湛江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专家库增补人选的函
湛自然资(地矿)〔2025〕44号
市直各相关单位,中央、省驻湛各相关单位,市各有关大专院校,市各相关企业,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3号)要求,严格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DZ/T 0463-2024)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工作,现决定增补湛江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专家库专家。请各单位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工作严谨、作风正派;
2. 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核查工作,常年在湛江市内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2周岁;
3. 无违法犯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资格
1. 专家库专家原则上从长期从事地质、采(选)矿、测绘、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修复、财务(经费预算)、林业、土地复垦等生产实践工作、科研、教学的工程技术人员中选定;
2.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3年及以上,或正高级职称满1年及以上;
3. 服从安排,按时高效保质完成评审任务。
(三)限制条件
1. 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2. 退休公务人员原则上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专家资格人选推荐办法和遴选程序
(一)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的办法。申报人需填写《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专家推荐表》(附件),并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无失信记录声明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初审与报送
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后加具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ksdz207@163.com )。
(三)审核与公示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报人基本条件,按专业分类择优聘用。核定后的专家名单将在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三、有关要求
1. 请各地各单位积极宣传、广泛发动,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技术人员。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2. 报名推荐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特此致函。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湛江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专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