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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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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09:57:57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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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推进政务信息阳光公开,行政管理工作可视化,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本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编制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相关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联系电话:07593399655;07593396886;07593399070)。报告内容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逐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发布机制,实现科室之间专人专岗联动,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发展局面。

  (二)多措并举,统筹兼顾,提升工作质量。一是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加强日常工作规范性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公开政策文件、业务数据。优化网站管理,梳理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分门别类优化设置栏目,做到内容详实,逻辑清晰,便于群众查阅信息,办理业务。二是严格规范操作。认真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和操作规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依照初审、复审、终审的程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定期公开业务工作信息,阶段性公开工作成果信息,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三是及时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交办或转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四是注重文件信息质量。加大错敏字符,政治性敏感信息排查整改力度,按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配合使用文本校对系统自查自纠,形成拟稿先校对、再审查、后呈报、终核改的工作局面,全力保障文稿信息公开发布准确无误。

  (三)抓重点、攻难点,按时保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和范围,以政府官方网站为主,局设政务新媒体公众号、报刊、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信息载体为辅,认真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任务,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规划批准信息、机构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情况、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和行政审批结果等。2023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5393条信息,与上一年相比信息发布增加1728条,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解读文件共计14条,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494条信息。我局密切跟踪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完成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库的建设,优化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归纳,提高人民群众查阅规范性文件的便捷性。

  (四)关切民生,注重政务公开实效。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际,及时公示测绘资质、矿业权审批、规划批准、建设工程规划、国有建设用地报批等行政许可信息,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规范、完善和更新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应减尽减,优化服务,提升效率,持续推进服务事项“一窗办”、“一网通办”,将政务公开与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打通政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公开。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对答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如定期对社会大众推送自然资源新动态,传递政策信息,解释政策疑惑,提供背景知识,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主动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主动公开我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多渠道加强对社会重大关切问题的回应,通过行风热线、12345便民服务平台、局网站、电子邮件、办公电话等方式收集舆情,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正确引导社会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997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7

1

 0

0

0

1

1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0

0

0

0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0

0

0

0

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1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1

0

0

0

0

4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25

1

0

0

0

 1

 1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2

4

1

1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队伍不够充实,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挖掘,载体和形式上还需进一步丰富完善,更深程度规范;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发布内容广度和深度局限。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请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加大人力资金投入和条件保障力度,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优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站位,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组织培养专职工作队伍,向市政府和先进单位学习经验,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高质量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任务;三是优化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照《条例》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着力加强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利用、地质灾害、不动产登记、规划审批等信息公开,切实满足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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