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到赤坎历史文化街区开展《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普法宣传
根据市普法办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有关工作要求,2023年12月20日上午,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赤坎区自然资源局到赤坎历史文化街区开展《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和赤坎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赤坎历史文化街区三民社区门前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咨询台,开展《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宣传,向群众分发《条例》小册子100余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条例》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历史建筑保护有关问题向群众做了重点解析,并逐一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还主动进入该片区历史建筑,与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面对面交流,告知群众历史建筑保护有关要求,获得群众的充分认可。
此外,市自然资源局“线上”与“线下”结合,利用局官方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条例》,在局办公楼一楼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有关的宣传标语。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为有效保护历史建筑提供基础性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