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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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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电厂排水口转让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的批复

湛府海审〔2023〕14号
时间:2023-12-06 10:20:24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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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你司《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湛江电厂排水口转让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的函》(湛电函〔2023〕1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等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电厂排水口转让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用海面积14.2053公顷,其中综合码头港池面积 2.2508 公顷,港池面积 10.7372 公顷,取水口面积 0.4003 公顷,排水口面积 0.8170 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港口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和取、排水口。用海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日,共3年。宗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1。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二个月内,按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附件2)要求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缴纳完成后,凭海域使用金缴纳收据,到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办理配号手续。再按照不动产属地登记原则,向湛江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批复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提出减免海域使用金的书面申请,并抄送税务部门。逾期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项目施工前应确保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达成协调意见,避免影响其他正常海洋开发活动。用海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环境监测跟踪。如用海方案发生变化,应停止施工,将变化情况上报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海域。

  四、工程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不得违法违规用海,湛江市赤坎区要依据批准的宗海界址范围对本项目用海进行监督,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严禁超范围用海和擅自改变用海方式,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发现违法用海行为,应立即制止,依法处理。

  五、海域使用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发生效力,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方可使用海域。

  

附件:1.湛江电厂排水口转让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

  2.湛江电厂排水口转让项目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湛江电厂排水口转让项目海界址点坐标

用海界址点坐标(采用CGCS2000坐标系)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21°18′31.643″

110°24′45.403″

2

21°18′32.751″

110°24′47.222″

3

21°18′32.786″

110°24′47.457″

4

21°18′32.150″

110°24′47.564″

5

21°18′32.272″

110°24′48.341″

6

21°18′35.996″

110°24′47.778″

7

21°18′35.903″

110°24′47.168″

8

21°18′35.771″

110°24′46.285″

9

21°18′36.829″

110°24′46.115″

10

21°18′44.270″

110°24′44.837″

11

21°18′44.445″

110°24′44.607″

12

21°18′44.519″

110°24′42.575″

13

21°18′44.348″

110°24′42.613″

14

21°18′43.841″

110°24′42.701″

15

21°18′35.308″

110°24′44.181″

16

21°18′32.663″

110°24′44.640″

17

21°18′32.414″

110°24′45.306″

18

21°18′32.902″

110°24′47.671″

19

21°18′45.018″

110°24′42.519″

20

21°18′44.931″

110°24′44.713″

21

21°18′45.019″

110°24′44.694″

22

21°18′45.114″

110°24′45.296″

23

21°18′45.947″

110°24′45.154″

24

21°18′46.843″

110°24′45.002″

25

21°18′46.878″

110°24′45.228″

26

21°18′46.906″

110°24′45.406″

27

21°18′47.021″

110°24′46.117″

28

21°18′47.601″

110°24′46.029″

29

21°18′47.501″

110°24′45.282″

30

21°18′47.141″

110°24′42.599″

31

21°18′47.083″

110°24′42.169″

32

21°18′46.518″

110°24′42.251″

33

21°18′45.534″

110°24′42.427″

34

21°18′56.809″

110°24′41.162″

35

21°18′57.231″

110°24′44.569″

36

21°19′25.572″

110°24′40.274″

37

21°19′25.570″

110°24′40.250″

38

21°19′25.881″

110°24′40.204″

39

21°19′25.581″

110°24′36.757″

40

21°19′27.321″

110°24′36.491″

41

21°19′27.610″

110°24′39.965″

42

21°19′33.641″

110°24′39.052″

43

21°19′33.104″

110°24′35.579″

44

21°19′32.725″

110°24′35.663″

  附件2:

  湛江电厂排水口转让项目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的湛江电厂排水口转让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已经批准。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规〔2022〕4号)规定,该项目所在海域等别为三等,海域级别为一级。取、排水口和港池、蓄水用海用海需在用海批复年限内每年缴纳海域使用金。本项目本次共需缴纳海域金共计11.019165万元。

  具体测算为:项目总用海面积14.2053公顷,其中取、排水口用海1.2173公顷,征收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年),需每年缴纳海域使用金1.278165万元;港池、蓄水用海12.988公顷,征收标准为0.75万元/(公顷·年),需每年缴纳海域使用金9.741万元。 

  请你单位在规定日期内,按湛江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将海域使用金30%部分即3.305749万元缴入中央国库,70%部分即7.713416万元缴入湛江市国库。

  附件:湛江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陈宇璇、杨土新,联系电话:0759-31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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