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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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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评议报告

时间:2023-08-15 18:29:11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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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八五”普法工作部署,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工作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全方位、全覆盖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让自然资源法治理念深入社会、深入人心,为构建“法治湛江”创造了浓厚氛围。现将我局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普法责任落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健全组织,制定规划、落实宣教经费,保障“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研究谋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2020年以来,我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58次,党组成员讲专题党课34次,为党员干部征订学习教材2665册,召开党组扩大会议53次、局长办公会议47次,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重大问题,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我局逐年制订普法计划,统筹推进年度普法工作,通过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配套文件,明确普法工作目标、原则、任务、责任和具体要求,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机构,健全机制。我局内设宣教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现有5名公务员,其中3人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并担任我局公职律师。建立健全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社会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的审查,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明确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和学法考试等要求。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应诉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安排表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四)落实经费,保障有力。我局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宣传工作经费,确保学习培训、普法宣传、宣传资料征订等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坚持领导带头学,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主要抓手,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宪法》《民法典》《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述法报告制度,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2021年9月6日,在湛江市委组织召开的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我局主要领导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代表在会议上作履职报告,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二)坚持关键岗位重点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围绕行政执法人员这一关键岗位,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先后组织4批次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申领、换领行政执法证。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到各县(市、区)局巡回开展培训、在市局统一开展培训、邀请省测绘院专家来湛开展培训、组织参加省厅视频培训等形式,先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业务培训共41场(次),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最新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熟练图斑研判和系统填报要求,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坚持全体干部常态学。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开展普法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执法普法能力。2020年以来,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安全生产法》《森林法》《湿地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公益诉讼等各类学法专题培训,通过领导带学、大学教授、公职律师讲课、以案释法等方式举办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50余次。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系统,狠抓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做到学习率100%,通过率为100%,优秀率100%。举办湛江市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主题,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以赛增干”,充分调动全系统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普法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的核心职责,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为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做好特殊时期普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多措并举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一是有序推进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截至2020年11月13日,我市共完成处置补偿野生动物养殖户547户,处置野生动物总量257.4万条/只,落实处置补偿资金1.13亿元,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处置补偿工作平稳有序。二线上普法。充分利用地方广播电台、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宣传。线下普法。向酒店、农贸市场发起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严格落实涉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措施,不断筑牢全面禁食的社会共识。巡查检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对辖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候鸟越冬池和迁徙通道等区域加强巡查检查,引导广大群众不猎捕、不买卖、不伤害、不食用野生动物,强化保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疫情期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先后出动宣传车1870辆次,人员4860人次,巡查酒店、农贸市场等场所3140个次,与经营商户签订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800多份,张贴宣传海报2万多份,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制作警示牌170个,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落实好重要节日普法宣传。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宪法宣誓、派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做好全国土地日的宣传活动。我局牵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在雷州市南湖广场举办第33个全国土地日,加大对自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做好世界地球日的宣传活动。我局联合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地质第四大队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在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湛江园区开展“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公众关注自然环境、关爱地球家园。四是做好世界海洋日的宣传活动。我局承办广东省2023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会场活动,通过开展“荧光夜跑暨海洋音乐节”“海洋集市”“海洋大讲堂”、普法进校园、红树林公益种植、寻找海上“国宝”、海洋生态资源修复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共同参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共促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做好世界湿地日的宣传活动。我局联合湛江市南国热带花园管理处在湛江市南国热带花园北广场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湿地的重要性,展示红树林湿地自然风光、生物多样性及保护修复工作成效,提升公众参与学习保护湿地的意识。

  (三)做好日常普法。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电子屏、通道展板、行政服务窗口、信访接待室等线下场所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在局门户网站、公众号、南方+媒体等开展线上法治宣传,做好普法活动。一是局主要领导参加市广播电视台《一分钟听法律》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同行”普法广播节目,进一步扩大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声势,形成宣传合力大格局。积极参加省林业局组织开展的“法治林业·绿美广东”普法宣讲大赛,打造湛江林业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提高社会公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主流媒体发出“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倡议、“森林防火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据统计,全市年均派发森林防火宣传单14万份,发送防火短信、微信等1300万条(次),悬挂横幅5683条,设立宣传牌1578个,张贴森林禁火令5.8万份,出动宣传车1871辆次。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积极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近年来,我局联合地质第四大队等单位把普及安全知识宣传深入到矿山、学校,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防灾减灾应急手册、开展科普讲座等方式,不断强化重点单位和广大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应对地质灾害能力。以扫黑除恶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自2021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通过举办现场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及举报奖励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109次,张贴海报680余张,悬挂横幅1560余幅,发放宣传小册子及宣传单约5.4万份。联合爱鸟协会举办湛江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通过文艺表演、有奖问答、政策宣讲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科普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指导教育,宣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知识,切实提高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酒店、餐饮档口等经营者,对非法屠宰、售卖野生动物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认识。

  四、提升普法实效,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资源保护。2020年以来,不断压实县(市、区)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超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快实施垦造水田建设任务,44个垦造水田项目形成水田规模指标4.98万亩,有力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面推行林长制,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总任务36.1万亩,其中高质量水源林2.6万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3.37万亩。出台《湛江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完成全市现有7049株古树名木的保护标志牌挂牌工作,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加快推进《湛江市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起草制定,强化红树林保护修复,开展红树林种植+养殖耦合共存模式试点工作,完成23.3公顷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六项重点工作整改,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打好违法用地整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湿地资源管护。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增强乡镇基层严守自然资源底线红线意识和纪律,2023年9月20日,在会展中心举行全市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培训会,会议由陈健副秘书长主持,我局张洋局长授课。培训对象主要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发改、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有效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理应知应会能力。

  (二)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2020年以来,全市完成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及保障政府储备地(包括廉江清洁能源、京信电厂、综合保税区一期等重点项目以及大型产业集聚区、四大片区等重大平台)土规修改方案审批备案工作396项,涉及用地面积约55403.409亩。按时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并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完成编制程序并上报省政府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5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276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681宗,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约18亿元。交易拆旧复垦项目350个,成交指标面积共计9127.8835亩,成交总价款592322.6791万元,净收益410754.7575万元。湛江市区(不含开发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88宗,面积3045.38584公顷,价款约216.2702亿元。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系统化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的实施方案》,重大重点项目支撑保障更加有力。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0653亩,其中国家、省指标21575亩、市指标19078亩,工矿仓储等产业项目使用计划指标9343亩。建立用地用海用林资源要素保障,办理362个批次(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批准面积约68892亩;批复用海项目49个,用海面积1041.3346公顷;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62宗,批准使用林地23826.21亩,有力保障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广湛高铁、湛徐高速乌石支线、玉湛高速、湛江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产业、政府储备项目。

  (三)大力增进资源惠民。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行政职权调整事项实施交接,压减权责事项。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全面实现“一窗受理,跨界通办”、部分登记业务全流程“零跑动”线上办理,登记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90%以上。“交房即交证”模式全面铺开,稳步推进“区块链+不动产登记”。2020年以来,我局共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243670本,颁发证明231038张。完成了我市1:5万风险调查(普查)项目、终验市级1:10万风险调查(普查),完成了三岭山森林公园党建红林区滑坡隐患治理项目,圆满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个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全部核销,连续12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做好自然资源普法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局将一如既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实践,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普法方式,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为湛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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