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编制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相关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联系电话:0759—3399655)。报告内容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逐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实现科室之间专人专岗联动,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统筹兼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注重信息质量。切实加强日常工作规范性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公开政策文件、业务数据。优化网站管理,梳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的内容,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二是严格规范操作。认真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和操作规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依照提出、审核、公开的程序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定期公开经常性工作信息,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信息,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按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交办或转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围绕重点,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认真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任务,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信息、规划批准信息、机构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情况、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和行政审批结果等。2022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3665条信息,与上一年相比信息发布增加659条,包括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解读文件共计2条。我局密切跟踪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及时规范、完善和更新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应减尽减,优化服务,提升效率,持续推进服务事项“一窗办”、“一网通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关切民生,注重政务公开实效。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际,及时建设公开测绘资质、矿业权审批、规划批准、建设工程规划、国有建设用地报批等行政许可信息,将政务公开与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打通政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公开。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对答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如定期对社会大众推送自然资源新动态,传递政策信息,解释政策疑惑,提供背景知识,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主动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主动公开我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多渠道加强对社会重大关切问题的回应,通过行风热线、12345便民服务平台、局网站、电子邮件、办公电话等方式收集舆情,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正确引导社会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数量有待增加;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202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请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和条件保障力度,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优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站位,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高质量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任务;三是查缺补漏、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对照《条例》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着力加强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质灾害、不动产登记、城市规划等信息公开,切实满足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