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德通投资有限公司界炮遂溪林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湛自然资(公示)〔2026〕18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以及《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要求,《湛江德通投资有限公司界炮遂溪林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已经湛江市矿业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已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
附件:1.《湛江德通投资有限公司界炮遂溪林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2.关于《湛江德通投资有限公司界炮遂溪林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复核意见(湛矿字〔2026〕14号)
3.《湛江德通投资有限公司界炮遂溪林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湛矿环审字〔2026〕3号)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3日
1.湛江德通投资有限公司界炮遂溪林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2.关于《湛江德通投资有限公司界炮遂溪林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复核意见(湛矿字〔2026〕14号).pdf
3.《湛江德通投资有限公司界炮遂溪林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湛矿环审字〔2026〕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