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廉江市黎明农场四队78、80号山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的意见
我局收到吉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报送<广东省廉江市黎明农场四队78、80号山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的函》(吉大地采评报函〔2019〕022号)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后,于2019年7月2日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8〕2号)和《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湛江市市县级发证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发布的公告》等规定在湛江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将《广东省廉江市黎明农场四队78、80号山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吉大地采评报字〔2019〕第022号)、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湛自然资(国土)公告〔2019〕214号),公示期为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15日,公示期内我局未收到有关异议的书面申请,现将该评估报告(吉大地采评报字〔2019〕第022号)予以公开。
附件:《广东省廉江市黎明农场四队78、80号山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吉大地采评报字〔2019〕第022号)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6日
(联系人:安申龙,联系电话:13302507386)
附件:附件:《广东省廉江市黎明农场四队78、80号山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吉大地采评报字[2019]第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