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公告(雷州市调风镇后降村)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类别 | 许可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截止期 | 许可机关 |
湛国土资(地矿)〔2017〕106号 | 财政投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 普通 |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雷州市调风镇后降村地裂缝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雷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的地质灾害防治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9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由你局承担的雷州市调风镇后降村地裂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验收专家组提出验收意见。 二、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验收专家组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 三、请你局按照验收专家组的意见对项目竣工资料作进一步完善,切实做好项目成果资料管理,建立完整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制作成电子文档,分别报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和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存档。 四、请你局指定单位负责该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治理效果。 | 雷州市国土资源局 | 林豪 | 2017-05-11 | 2099-12-31 |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