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审批结果公告(湛江市坡头区浩信石料有限公司)
时间:2016-07-20 00:00:0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类别 | 许可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截止期 | 许可机关 |
湛国土资采划字[2016]0003号 | 划定矿区范围审批(采矿权审批) | 普通 | 湛江市坡头区浩信石料有限公司: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对你单位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如下:一、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28米至-45米标高。矿区面积约0.07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22b)117.9万方米。按2011年3月4日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算,可采储量(矿石量)为96.3万立方米。规划生产能力为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4年10个月。鉴于该矿区储量报告是2010年12月编制的,时间跨度较大,期间矿山的开采活动已导致可采储量发生变动,请你公司重新组织对该范围的资源储量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核定,储量报告须经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据此再确定最终服务年限。矿区范围坐标见附表。二、请依据批复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抓紧做好采矿权登记的相关工作,并每半年向登记机关报告一次项目进展情况。三、本次批复的矿区范围预留期限为1年,请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7月20日前持采矿登记申请资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未领取采矿许可证,该矿区范围不予预留。 附件:划定矿区范围坐标表。 | 湛江市坡头区浩信石料有限公司 | 康龙 | 2016-07-20 | 2017-07-20 |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