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19号上景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711号办公室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774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志清
2026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