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证字第
1518632号
《房屋所有权证》
湛江市赤坎区蔬菜副食品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湛江市赤坎区和平路84号第2幢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