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洪权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100172368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三十八条的规定继承人龙锦玲、田宇帆、周锦钒申请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现声明该《广东省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宇帆(龙锦玲代)
周锦钒(龙锦玲代)
龙锦玲
2026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