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调查与调处股,电话:0759-3303978。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湛江广盐试验盐场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东岭村南侧 | 440811 102404 GB00014 W00000000 | 104.36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划拨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