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湛自然资(麻)公告〔2026〕2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调查与调处股,电话:0759-3303978。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冯华明 | 宅基地使用权 | 湛江市麻章区金德路71号 | 440811100001JC22859W00000000 | 8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批准拨用 |
2 | 李华永 | 宅基地使用权 | 湛江市麻章区银溪三横路24号 | 440811100001JC22860W00000000 | 8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批准拨用 |
3 | 李俊龙 潘凤玲 | 宅基地使用权 | 湛江市麻章区银溪三横路22号 | 440811100001JC22861W00000000 | 8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批准拨用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