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湛自然资(霞)(公告)〔2026〕1 号
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调查与登记股,电话:0759-2227126。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铭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湛江市霞山区逸仙南二路34号之一 | 4408033010003GB01114F00010001 | 11.74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划拨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