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31号广和澳海城居住用地地下室第一期1370号车位的《房地产权证书》(证号: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2000244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伟杰
2026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