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No.0016810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湛江市东海金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4号河畔花园B2幢商住楼206号房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