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登华因保管不善,将湛国用(1995)字第023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三十八条的规定继承人车国明、车国强、车演冬、车演春申请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车国明、车国强、车演冬、车演春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