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1)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56917号、粤(2021)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56918号
《不动产权证书》
吴华,
黄巧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湛江市赤坎区广州湾大道8号保利西海岸花园20幢1层10号商铺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