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100180123号 《广东省房地产权证》 | 吴红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南81号金科世家4号楼一层13号商铺 |
|
2 | 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100180113号 《广东省房地产权证》 | 吴红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南81号金科世家2号楼一层05号商铺 |
|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0日